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此罪的重点不是发生性交的行为,而是是否在违背妇女意志下做出的性交行为。对于强奸罪的一般形态,存在很明显的暴力,可以清晰认定犯罪行为。
赔偿请求人李某某称,2014年9月20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以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16日作出(2015)南少刑初字第1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某某及委托代理人王宗跃、刘倩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某某、王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班某某的委托,并指派李进、韩乐仨担任本案原告班某某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吴某某的委托,并指派李进、韩乐仨担任本案原告吴某某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上诉人刘某某的委托,并指派罗力精、韩乐仨担任本案上诉人刘某某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