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律师咨询法律小讲堂又开课啦!最近没有怎么系统的学习,小编今天想跟大家分享几个实务中的小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到家。
一、交通事故管辖权问题
1、哪些法院有交通事故管辖权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发生地法院及被告所在地法院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管辖权。举例说明,如果事故发生在A市,肇事车主在B市,车主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所在地在C市,则根据法律规定A、B、C市三个地方所在地法院都有对此交通事故的管辖权。
2、实务中的特殊情况: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决定只起诉保险公司、不起诉车主的话,则只有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对此次的交通事故有管辖权,若是原告方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则事故发生地法院对此次的交通事故案件不予受理。这是小编前几天通过法院服务诉讼平台帮当事人起诉时发生的情况,具体为什么如此,小编尚未找到法律依据。
二、贵阳律师咨询关于提请再审,法院的管辖权问题
1、若是原审双方皆为自然人的情况下,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请再审的,必须通过原审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
2、如果超过再审期限案件想要提起再审怎么办?如果案件确实需要提请再审,需通过原审法院院长提请再审。